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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民國104年06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103年度累積可供分配盈餘為新台幣496,584,903元,優先分配103年度之淨利,再分配以前年度盈餘,計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332,861,36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5元整。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分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旺詮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5、F113010機械批發業。6、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7、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8、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9、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10、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11、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12、F401010國際貿易業。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區中二街1號。(四)公告方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告()(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於民國83年11月23日簽署,民國104年06月23日第十七次修訂。(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己發行股份68,572,273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685,722,730元。三、本公司決議於民國104年07月27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07月23日至民國104年07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4年07月22日(星期三)下午五點以前請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俾享受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四、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預訂於民國104年08月05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現金股利給付額低於(或等於)新台幣50元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秋燕會計師龔俊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103年度盈餘分派表分別列示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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